12月11日,记者从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廊坊市医疗保险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城镇参保职工和城乡参保居民(简称参保人员)一律凭社保卡看病就医并结算医疗费用,原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的医疗保险卡一律停止使用。
参保职工可携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激活,社保卡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激活时请修改密码。参保居民可通过关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社保卡激活”模块中激活(该功能将于2018年1月上线),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修改密码。激活后原医保卡中资金将自动转入社保卡中。社保卡使用办法与原医保卡相同。为方便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请尽快到相关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
尚未办理社保卡人员,应尽快申办。可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中办理,也可到当地社保卡网点办理。参保人员因病急需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的,可到廊坊市人社部门办理应急制卡(联系电话2227405)。未办理社保卡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社保卡发放后再持社保卡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如出现社保卡不能正常刷卡和结算的情况,参保人员应及时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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