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自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获悉,10月下旬起,衡阳市将发行“全国交通互联互通一卡通”(以下简称“交通一卡通”)公交乘车卡。
据了解,“交通一卡通”公交乘车卡符合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IC卡技术规范”,为开通“交通一卡通”公交乘车卡,市公交集团前期已对原有的公交IC卡收费系统进行了技术升级改造,乘客持“交通一卡通”公交乘车卡可在具有“交通联合”标识的城市使用,现阶段可支持全国200多个城市异地消费,并将逐步发展为全国互联互通。市公交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10月下旬起,市民可在市内各公交乘车卡充值网点办理“交通一卡通”公交乘车卡,票价优惠折扣为7折(异地乘车实行当地票价,刷卡不享受折扣);各种类型的“交通一卡通”公交乘车卡在新办、补卡、坏卡换新卡时,需交纳工本费10元/卡;可连续充值,充值金额为20元起充。
据悉,发行“交通一卡通”公交乘车卡后,原公交IC卡停止发行,但先前售出的公交IC卡仍可继续充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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