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深圳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的技术要求,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7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同市公安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技术规范》,并将于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该文件规定了深圳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设备选型与施工要求、检验与工程验收等要求,适用范围包括深圳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中村、老屋村、物业小区等出租屋的视频门禁系统建设,以及出租屋数据信息采集与传输的集成管理。
文件中还特别对出租屋入住人员的权限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出租屋入住人员的出入权限,应由业主(屋主,或业主授权的人员)到社区管理中心进行授权操作,系统应能对出入人员的钥匙进行授权,设定出入人员的进出时间段、可出入房屋、有效时间等权限。授权时,应登记入住人员信息,钥匙的信息(如物理卡号)应与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房间编号等绑定,入住人员信息宜采用人像登记模式。此外,系统中应明确具体的房屋地址、房间编号,并与门禁控制点一一对应,房屋地址应与公安机关登记的地址名保持一致。同时,系统应能对已授权的钥匙进行延期、挂失、解挂、退卡/注销等变更操作,识别到已注销的钥匙时,应产生警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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