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石油公司加油卡系统的研发者,今年38岁的顾某利用其管理加油卡数据库的便利,为千余张加油卡非法充值700余万元,并将之9.5折倒卖给黄牛。8月20日上午,顾某因被控盗窃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指控 非法充值油款700余万元
20日上午10点,身穿白色短袖的顾某被法警带入法庭受审。顾某是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创立了北京博锐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锐盛公司)。
海淀区检察院当庭指控顾某犯盗窃罪。指控称,一石油集团将其加油站加油卡软件开发的工作外包给原北京捷德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德公司),而捷德公司又以合作的名义,将该项目外包给了顾某所在的博锐盛公司。
以卡软件系统构架师的身份,顾某率领其项目组进驻石油集团设在海淀区的金码大厦,以及其设在昌平区沙河镇的创新基地。
指控称,在2011至2012年,顾某先后多次使用其私自编写的程序,对其事先购买的上千张加油卡非法充值700余万元,后又倒卖该加油卡牟利,给该石油集团带来严重经济损失。
庭上,公诉人一一出示了虚假充值的加油卡打印清单、证人证言、顾某供述等证据材料。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白磊认为,顾某盗窃单位钱款,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责。因盗窃40万元量刑即在10年以上,而顾某涉案数额700余万元,属特别巨大,故其建议判处其有期徒13至15年,并处罚金。
辩护
>>研发成功却被拖欠款项
顾某供述称,他毕业后和朋友成立公司做智能卡交易系统。捷德公司以合作为由,将加油卡的研发交给自己。自己也以卡软件系统构架师的身份带领项目组进驻金码大厦。
经过6年的研发和推广,该加油卡软件系统开始在全国各加油站运营。顾某称,在项目后期,捷德公司拖延付款,导致自己的公司每年超支150余万元,“他们还挖走了我的技术骨干,捷德公司一经理还找到我,说给我150万元,让我们整体退出这个项目。我为这个项目已工作了6年,加油卡系统也已全国上线,我不甘心,感觉不公平,但我已没钱给公司员工支付工资,故在2011年8月份,利用在成都买的一张加油卡,回到金码大厦,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连入加油卡管理系统,用事先编好的程序,为加油卡充值2000元。”
顾某供述,采用该种方法,他从该石油集团设在东北、新疆、广西等全国各地的加油站,用三五百元的价格购买来千余张加油卡,回北京后,再为每张卡进行4000元或5000元的虚假充值。充值后再以9.5折的折扣,卖给黄牛贩子。
主动投案退赔窃油款
2013年12月19日,顾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和家属向该石油集团退赔700万元,并获得谅解。
“这些钱我用200万元给员工发了工资,其他一直在账上没动,”顾某哽咽地说,退赔赃款时,其还从亲戚处借了100多万元,“我一直瞒着家人,父母都70多了,我是独子,一直拼事业,现在还没要孩子,我妻子患风湿性关节炎,为了我不得不找了一份工资低微的工作。700万元是我足额退赔的,就是不想在这个案子中留有瑕疵。”
顾某的辩护律师称,在对顾某非法充值700余万元的指控中,还包括顾某62万余元的购卡资金,再扣除9.5折,实际其涉案金额应为不足600万元。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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